“工作之後更難找到對象。” 他說。
“贊同。根本連對象都沒有。”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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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是這樣。從緊湊的生活突然進入閑得發慌的日子,便會開始失眠。中間銜接的部份總是很漫長。失眠的日子總是起得很早。把家務忙完之後,嘗試把以前念書時的節奏抓回來。
三個月。照大家的看法,是太短的一段工作。所以我決定不把它寫進履歷表里。當初就是因為貪生怕死所以不選擇前線。結果事實證明,我寧可對著活生生的人,也不願意面對冷冰冰的電腦工作。
這段日子,我見證了堪稱大馬最黑暗的大選。我永遠記得,505那一天,我是怎樣一路從興奮的喋喋不休,到最後的心灰意冷,和累。
從某篇文章看到,人們對于工作,有3種解釋。第一種是Job,就是把它視為辛勞後的報酬;第二種則是Career,即是把工作當做人生的一種成就、視名譽和地位為目標;最後一種是最蠢的解釋:工作是一種天職。為了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而非做不可的事。所以有義工、有歌手、有記者、有科學家,因為他們覺得這是他們存在的意義。
我很蠢,也很固執。覺得自己的那些所謂的天賦絕對是爲了某個原因而存在。貼近時事的過程讓我更加清楚這個社會竟是如此的病入膏肓。許多過去不曾發現、視為理所當然的事,現在看起來竟是如此不堪入目。
好友說我是典型的憤青。我卻從不曾發覺,直到她這麼一說。
是的,我是憤青。
對於社會的不公,政治上的不公,人與人之間的不公,我都異常憤憤不平。
刹那間,我突然明白中學時期念的文言文《大同和小同》是什麽情緒。
曾經在不知天高地厚的時候說過:千萬別成為自己所討厭的那種大人。
現在的我,依然是個幼稚又白癡的小孩。我拒絕讓自己變成世俗、現實的傢伙。說我天真也好,不知所謂也罷。我只知道,當一個人擁有信念,並且一如既往地秉持著的話,全世界都會為他讓路。這是刀大教我的事。
我會一直當那個不願意長大,開心就大笑,難過就躲起來的臭小鬼。會撒野、撒嬌,也會安靜地聽你說話,給你分析。繼續相信自己心裡的正義,不管遇到什麽事,都不要放棄做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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