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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台灣就一直是我最喜歡的地方。喜歡那裡的文明、喜歡那裡的口音、喜歡那裡的閱讀風氣、喜歡那裡使用的文字、喜歡那裡的咖啡店、喜歡那裡的作家、喜歡那裡翻譯的外國文學、喜歡那裡的人。奈何,那麼多年以來一直都沒有機會到過這個地方。直到去年九月,出乎意料的機會從天而降。
出發之前,我像個興致勃勃的小孩將行李縮減至最少的分量;像個成年人將工作所需的聯絡和資料影印齊全。像個小孩列下所有必吃必玩的地方和食物;像個成年人將需要做的工作清單列出收好。帶著滿滿滿滿被刻意壓抑的興奮上飛機。你問我為什麼要壓抑?因為我覺得我是個大人,是個出差的大人。(自己亂入角色)
然後,我圓了2015年的夢。
在台北的那四天,非常累。人家說出差到國外其實一點也不好玩,我認同這個說法,因為到現在想起那幾天緊湊的行程都會覺得累。尤其是第一晚凌晨兩點還坐在小七裡面討論第二天的拍攝,我還很不知好歹地在那個時段打電話給需要聯絡的單位。雖然小七的食物和飲料超厲害,但是那一晚睜著快合起來的眼皮勉強停機的大腦運作的記憶實在太深刻。
因為拍攝,所以基本上用了兩天走了好幾個景點。在台北101遇見正在拍攝的王大陸、在淡水遭遇密密麻麻的雨和淡水阿給、在基隆碼頭差點不見兩顆燈、去了永和可是沒喝到豆漿、去誠品見識別人的書店究竟有多麼齊全,一張張坐滿看著書的人的大桌子、也去了小書店發掘便宜得讓人不敢置信的二手書、去很多次很多次的便利店,驚訝于它的方便程度。在永和附近因為三急進了一家打烊的早餐店借廁所,老闆二話不說告訴我直走轉左就是。看中轉角一家漂亮的咖啡店,店家只用了5分鐘就答應借給我們拍攝,還很貼心地送了我們4杯精品冰咖啡。驚訝于台北捷運的方便程度,我就像是個大姥姥逛觀園般一直走走走走。一路上基本沒看到路上有垃圾,那裡機車和行人遵守紅綠燈的程度也讓我這個在馬來西亞亂過馬路的人乖乖遵守。
食物倒是吃的不多。記憶最深刻的莫過於很厲害的淡水阿給,三媽臭臭鍋和阿宗麵線。啊還有冷掉的八方雲集。然後就是便利店、便利店、還是便利店。最讓我驚歎的是便利店裡面的無糖飲料的種類之多。啊還有滷味、很厲害的可麗餅和飯店的滷~肉~飯~
一趟回來,我告訴在那裡唸書的友人,我還要再去台灣88次。別問我為什麼是88次,因為那是我隨機說出來的數量。
更加喜歡那裡的文明、口音、閱讀風氣、食物(一些),也喜歡那裡的便利店、公共交通、早餐店、二手書店、各種種類的狗(柯基!)、還有人。唯一改變的,是我不再想要嫁給台灣男人。嗯。文化差異真的……嗯。有些事情,就讓它永遠只存在腦海里就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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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個月的脾氣很糟糕,臉色也很糟糕。我把它歸咎于不讀書的原因。因為他們說:“一日不讀書,面目可憎”,對不起,我會好好閱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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